超市賣場百貨、零食、日化品、食品行業陳列展示臺及陳列地堆展示方法
超市賣場百貨日常陳列展示工作流程安排
一、超市賣場食品部、百貨部、日化部
1.1主管填寫促銷計劃表
1.2經(副)理審批促銷計劃表。
1.3主管下促銷商品訂單。
1.4部門主管填寫POP申請單。
1.5營業員負責將商品垂直陳列在端架或堆頭。
二、行政部美工組
2.1美工人員按POP申請單制作POP。
三、工作要求
3.1端架及堆頭陳列商品的選項原則:
3.2快訊商品.
3.3店內促銷商品。
3.4自有品牌商品。
3.5增加銷售量、提高業績商品。
3.6高毛利商品。
3.7季節性、流行性商品。
3.8新商品。
3.9出租端架。
四、端架陳列要求:
4.1每個端架最多只能陳列兩種商品。
4.2端架不得做一般商品陳列用。
4.3端架陳列的商品應每周二更換一次(廠商承租者不超過一個月),以給顧客創造新鮮感。
4.4端架陳列應保持整齊、清潔、飽滿,并垂直陳列,POP標示清楚。
4.5陳列于端架上的商品盡量與貨架通道內商品屬性相同,以引導顧客購物。
4.6商品體積太小或太大不適合陳列在端架上,例如:小包裝巧克、口香糖、電冰箱等。
4.7端架可配合陳列商品加以布置,使賣場氣氛生動活潑,如果廠商派人布置端架或促銷區,布置方式需經部門經(副)理同意。
4.8樓面應規劃固定承租端架,給采購部出租以增加營業外收入,其他來出租端架及堆頭應優先放置快訊商品。
五、堆頭陳列要求
5.1每個堆頭商品陳列高度為1.2-1.4m。
5.2根據顧客購買習物,同屬性相關聯的商品陳列在一起。
5.3堆頭陳列商品應做大量陳列。
5.4使用棧板,折疊籠等道具陳列時,前后左右應擺放整齊,堆頭與堆頭之間距離一致,陳列面積一致,POP的吊掛位置、方向、高度一致。
5.5堆頭陳列,一個單品至少占用一個棧板(折疊籠)的位置,也可一個堆頭只陳列一個單品。例如:一個堆頭由四個折疊籠組成,它最多能陳列4個單品,最少可陳列一個單品。
5.6陳列于堆頭商品,應每二周更換一次。
5.7每個堆頭必須要懸掛POP。
六、端架及堆頭使用規定
6.1每個快訊商品至少占用1/2個端架或堆頭中一個棧板或折疊籠的位置。
6.2一個單品只能陳列在端架或堆頭的其中一處,位置不得重復陳列。
6.3重大臨時促銷活動,由各門店店長協調安排使用位置。
6.4采購主導的店內促銷或出租端架堆頭,需提前二周通知門店。
6.5端架堆頭的使用實行收費管理,各地區門店可根據當地實際營業情況增加或減少,無論門店主導或采購主導的端架或堆頭出租,都必須簽訂“供應商贊助同意書”,樓面主管根據已繳款的供應商贊助同意書按計劃安排使用。
七、促銷計劃
7.1陳列于端架地堆之商品應提前規劃避免缺貨。
7.2促銷計劃表應詳細填寫促銷區編號、促銷類別、貨號品名、價格、基本陳列量、陳列方式、POP規格數量及陳列起止日。
7.3端架促銷區陳列計劃二周更換一次(配合快訊檔期)且應于快訊上檔前七天完成交經理審批。